工单号: | 2018011109512838675303 |
标题: | 车辆购置税收取不合理 |
受理日期: | 2018-01-11 |
问题类型: | 经济管理 |
内容: | 于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2017年底购买的1.6排量的车,车价是56800,1月3号到车管所落户,来电人称自己的车是2017年买的,购置税是有优惠的,但是自己的购置税交了5500元,来电人称交了车价的10%,没有享受减免政策。针对反映问题希望给予合理解释。请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请处理并回复来电人。 |
反馈时间: | 2018-01-11 |
回复意见: | 已联系来电人并告知其所缴纳税款是按照相关优惠政策优惠后的价格,来电人表示理解,无其他问题。 |
回访结果: | 满意 |
办理部门: | 齐鲁石化国税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